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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2-08-27 16:05:49 浏览:2197次

虽然不能用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扬州代取公积金建议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提取公积金购买房产:

(1)10大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

根据蕞新通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余额:

1.选购.修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的改建或大修;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停止与所属单位的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非本地户籍职工与单位停止劳动关系;

8.迁出当地户口,停止与所属单位的劳动关系;

9.失业.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以上(含40岁),且继续失业.下岗12个月以上;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受遗赠人。

按照上述1~3项提取,提取金额保留至10位整数;按4个~提取10项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方式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然后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金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当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修建.翻建.对自住房屋进行大修的,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建设期.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租金。

(3)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相关证明文件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租房自住的,开户银行应在第壹次审核后发放《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然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征求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开户银行办理审计手续;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芯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托管的,凭相关证明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芯办理审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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